最近,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大连市环境保护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(2006)1号公告,公告中提及大连宏基永佐环保制品有限公司,在花园口项目建设中有“不符合环保规定”的问题,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:
在花园口工业区整体规划中,规划了集中供热,但由于种种原因,庄河市政府未能实施这一规划。在我公司入驻花园口园区时,庄河市政府同意我公司自建供热设施,环保手续边建设边办理。项目实施中,我公司按照环保要求组织建设:烟囱砌筑不低于40m,锅炉房有除尘除硫设备,2T以下锅体安装“省煤器”。目前,我公司正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环境测评工作,预计近期可完成。
我公司新上纸模制品项目属环保型项目,产品无污染、可降解,生产及排放完全符合环保要求。
特此说明
大连宏基永佐环保制品有限公司
2006年11月6日